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
- 原告
- 新加坡商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Osim International Ltd.)
- 法定代理人
- 李懷吉
- 訴訟代理人
- 郭雨嵐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呂紹凡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沈宗原律師
- 被告
- 冠征企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力慷企業有限公司
- 兼上二人
- 法定代理人
- 洪振威
- 被告
- 智堅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上
- 法定代理人
- 張名坤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黃俊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