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民著上字第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著作權權利歸屬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1 月 10 日
- 當事人群民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著上字第3號上 訴 人 群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勝福 訴訟代理人 李權宸律師 被上訴人 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趙雅麗 訴訟代理人 曾大中律師 張志偉律師 被上訴人 黃文耀即大天宇企業社 訴訟代理人 陳忠儀律師 複代理人 陳家祥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著作權權利歸屬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100 年2 月14日上午10時0 分在第5 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0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忠行 法 官 林洲富 法 官 曾啟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1 日書記官 蔡錦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