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12 日
- 當事人新加坡商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原 告 新加坡商傲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Osim International Ltd.) 法定代理人 李懷吉 訴訟代理人 郭雨嵐律師 呂紹凡律師 沈宗原律師 被 告 冠征企業有限公司 被 告 力慷企業有限公司 兼 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洪振威 被 告 智堅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張名坤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黃俊魁,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2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熊誦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書記官 劉筱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