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0年度民著訴字第2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29 日
- 當事人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楊正大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民著訴字第29號原 告 麥奇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正大 訴訟代理人 黃章典律師 呂光律師 林芝余律師 黃紫旻律師 複代理人 吳佩珊律師 被 告 科見文教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侯光杰 被 告 李婉如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慶苗律師 複代理人 洪聖濠律師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靜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 年1 月19日15時0 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29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法 官 蔡 如 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邱 于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