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1年度民專訴字第1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10 月 23 日
- 當事人漂兒釣具公司、Robert M. Zielinski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民專訴字第118號原 告 漂兒釣具公司(Pure Fishing Inc.) 法定代理人 Robert M. Zielinski 訴訟代理人 張哲倫律師 陳佳菁律師 孫淑琳 複代理人 林芝余律師 被 告 耀億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王昭仁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帥升律師 周廷翰律師 洪志勳律師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楊淑珍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3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蔡如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4 日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