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民專訴字第1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排除侵害專利權
  • 案件類型
    智財
  • 審判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
    103 年 09 月 04 日
  • 法官
    李維心
  • 法定代理人
    陳銘華

  • 原告
    延泰精密工業有限公司法人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訴字第131號上 訴 人 即 原 告 延泰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銘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愛比堤股份有限公司 因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事件,經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4,95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75,007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法 官 李維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上訴利益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命繳納裁判費部分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邱 若 瑤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