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訴字第2號
- 原告
- 錦豪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士標
- 訴訟代理人
- 吳中仁律師
- 被告
- 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福星
- 訴訟代理人
- 林怡芳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蘇佑倫律師
- 被告
- 歐瑞斯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魯中
- 被告
- 凱亞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宗偉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李國光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張仲謙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鄒純忻 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馮俊堯律師
林思勻律師
郭榮彥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2 年9 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