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民著訴字第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2 月 08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著訴字第60號原 告 岱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麗裕 訴訟代理人 張致祥律師 複代理人 郭哲宇律師 被 告 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盧崑山 訴訟代理人 張建鳴律師 複代理人 莊佳樺律師 被 告 何明修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四年一月六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8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林秀圓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8 日書記官 張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