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民專上更(一)字第4號
上訴人即
- 被上訴人
- 立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邰中和
- 訴訟代理人
- 陳世杰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博建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賴柏翰律師
- 複代理人
- 郭嘉元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力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沈振來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張天健
- 即上訴人
- 黃華強
- 即上訴人
- 洪煥然
- 被上訴人
- 黃雲朋
- 被上訴人
- 周致宏
- 被上訴人
- 許文俊
- 上七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尚昆律師
- 上七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啟元律師
- 被上訴人
-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瑞隆
- 訴訟代理人
- 陳錦隆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維鈞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雪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有尚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辯論程序,並指定於104 年11月30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