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3年度民著上字第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4 月 09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民著上字第2號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福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廖伯熙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百年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莊秀石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徐則鈺律師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海山豐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兼 上 法定代理人 洪麟鋊 追加被告 林瑞卿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許憲生 被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 年代網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練台生 訴訟代理人 羅明通律師 葉恕宏律師 王俞晴律師 陳佳瑤律師 鄧啟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有尚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4 年5 月6 日上午11時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9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曾啟謀 法 官 蔡如琪 法 官 熊誦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4 月 9 日書記官 謝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