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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4年度民專訴字第51號

排除侵害專利權等智財裁判日期 106 年 07 月 28 日

3原告義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4

5

6法定代理人葉儀

7訴訟代理人侯雪芬律師

8許惠月律師

9陳軍宇律師

10詹東穎

11

12被告禾瑞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14法定代理人蘇明陽

15訴訟代理人何順隆

16李建民律師

17複代理人李孝萍

18

19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20主文

21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6年8月7日14時30分,在

22本院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23中華民國106年7月28日

24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5法官杜惠錦

26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7本件不得抗告。

11中華民國106年7月31日

2書記官林佳蘋

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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