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6 月 30 日
- 當事人RIMOWA、Dieter Morszeck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6號原 告 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 RIMOWA GmbH 法定代理人 Dieter Morszeck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 徐念懷律師 彭國洋律師 被 告 台灣索尼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大槻裕三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陳絲倩律師 郭建中律師 陳怡晴律師 施可秀 被 告 飛躍文創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王國信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林永瀚律師 複代理人 黃意森律師 葉芷彤律師 被 告 禮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龔麗娜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方雍仁律師 沈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商標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5 年8 月2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彭洪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6 月 30 日書記官 郭宇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