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2 月 01 日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8號 3原告施議杰 4 5訴訟代理人林石猛律師 6蔡坤展律師 7複代理人黃致穎律師 8被告瑞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10 11法定代理人林明錄 12訴訟代理人桂齊恆律師 13林景郁 14複代理人江郁仁律師 15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蔡耀萱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 16行下列職務: 17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 18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9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20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21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22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23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24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5法官杜惠錦 26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7本件不得聲明不服。 1信股1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 2書記官林佳蘋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