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9號

排除侵害專利權等智財裁判日期 105 年 03 月 30 日

法官林靜雯

原告
華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育斌
訴訟代理人
陳文郎律師
訴訟代理人
賴蘇民律師
複代理人
許家華律師
被告
勝化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政杰
被告
歐德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凃淑貞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宜誠律師

 黃柏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五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30  日

                法 官 林靜雯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英傑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4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