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民專訴字第69號
- 原告
- 華凌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育斌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賴蘇民律師
- 複代理人
- 許家華律師
- 被告
- 勝化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政杰
- 被告
- 歐德瑪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凃淑貞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宜誠律師
黃柏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五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十時五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