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民專上字第34號
- 上訴人
- 盧清標
- 訴訟代理人
- 鄭文龍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清凱律師
- 複代理人
- 莊詠結
- 被上訴人
- 瑞典商斯堪尼亞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台灣分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陳兆實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怡如
- 被上訴人
- 錦興企業行
- 被上訴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賴慶雲
- 被上訴人
- 英屬維京群島商永德福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台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范克隆
- 被上訴人
- 李連奎
- 上六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田振慶律師
邱瑞元律師
陳育瑄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中華民國106 年12 月21 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