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05年度民專訴字第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7 月 21 日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5年度民專訴字第34號 3原告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5法定代理人林育申 6訴訟代理人謝煒勇律師 7黃信嘉 8被告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10法定代理人葉培城 11訴訟代理人陳文郎律師 12賴蘇民律師 13孫德沛律師 14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 15官張耀文,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16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17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8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19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20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21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22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 23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4法官杜惠錦 25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6本件不得聲明不服。 27中華民國105年7月21日 11書記官林佳蘋 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