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5年度民著上易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5 月 17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民著上易字第9號上 訴 人 盛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綉惠 訴訟代理人 黃子素律師 被上訴人 富爾特數位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秋蓉 訴訟代理人 呂育瑋 朱洹槿 洪櫻珊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再開準備程序。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李維心 法 官 熊誦梅 法 官 蔡如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5 月 17 日書記官 邱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