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民專訴字第72號
- 原告
- 索特精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柏州
- 訴訟代理人
- 蔡銘書
- 被告
- 崑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浚宏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上2人共同
- 法定代理人
- 陳浚欽
- 被告
- 饒誌軒
- 上列4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奕勳律師
王士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專利權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文治中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