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民專訴字第98號
- 原告
- 黃福源
- 訴訟代理人
- 陳居亮律師
- 被告
- 光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黃俊源
- 被告
- 振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楊偉彰
- 上四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鄭植元律師
楊家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改由技術審查官呂正仲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