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6年度民著訴字第3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23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民著訴字第32號原 告 富爾特數位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秋蓉 訴訟代理人 洪櫻珊 呂育瑋 朱洹槿 被 告 周秀玲即信詠馨中醫診所 訴訟代理人 許泓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已辯論終結,茲因有證據仍須調查,爰定於106 年11月28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院第3 法庭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3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魏玉英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23 日書記官 鄭郁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