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6年度民著訴字第48號
3原告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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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理人王俊博
6訴訟代理人陳祖祥律師
7訴訟代理人呂思賢律師
8複代理人毛繼磊律師
9趙川寧
10被告河洛遊戲有限公司
11
12兼法定代理人徐昌隆
13共同
14訴訟代理人陳俊翔律師
15呂紹宏律師
16黃仕翰律師
17複代理人李增胤律師
18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
19下:
20主文
21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年12月3日16時在本院第
22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23中華民國107年10月24日
24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25法官杜惠錦
26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27本件不得抗告。
11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
2書記官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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