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公上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平交易法除去侵害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25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公上字第6號上訴人即 被上訴人 德國商里莫華有限公司 RIMOWA GmbH 法定代理人 Alexandre Arnault 訴訟代理人 李世章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徐念懷律師 彭國洋律師 複代理人 郭亮鈞律師 被上訴人 即上訴人 外埔有限公司 愛貝斯貿易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林國隆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斐旻律師 沈曉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公平交易法除去侵害等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下同)108 年6 月20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定108 年9 月12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5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彭洪英 法 官 熊誦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25 日書記官 謝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