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79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專訴字第31號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智財裁判日期 108 年 06 月 03 日

法官蕭文學

原告
吳家盛
訴訟代理人
高逸軒律師
被告
啟樺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天祿
被告
莫扎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謝資君
被告
山普利斯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瑞山
共同訴訟代理人
許宏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改由技術審查官簡妥芸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3   日

法 官 蕭文學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4   日

                書記官 蔣淑君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