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7年度民著訴字第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0 月 01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民著訴字第87號原 告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一堅 訴訟代理人 宋重和律師 複代理人 蔡岳倫律師 被 告 東森新聞雲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廖尚文 被 告 田暐瑋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煌基律師 複代理人 周孟澤律師 黃郁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 二、本件言詞辯論終結後,尚有未明瞭之處須予查明,爰命再開辯論,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伍偉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0 月 1 日書記官 吳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