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 年度民商訴字第11號
- 上訴人
- 沃德設計有限公司
- 即原告
- 法定代理人
- 陳智偉
- 上訴人
- 即原告
- 智融全球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祥傳
- 5號1樓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WiseTech Global Limited (澳大利亞商˙慧諮環球有限公司)間因確認網域名稱使用權存在事件,上訴人對本院民國108 年10月30日108 年度民商訴字第11號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核其上訴聲明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65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 日內,如數向本院補繳裁判費,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