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民專訴字第4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7 月 30 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47號原 告 英信科技有限公司(香港) 法定代理人 趙明德 訴訟代理人 黃世瑋律師 被 告 十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夏澹寧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朱瑞陽律師 蔡文玲律師 陳佑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文治中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0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張銘晃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7 月 30 日書記官 葉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