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08年度民專訴字第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1 月 06 日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8年度民專訴字第53號 3原告弘暘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4 5 6法定代理人張燕霖 7訴訟代理人蘇三榮律師 8被告紫爵有限公司 9兼法定代理人梁霈瑀 10共同 11訴訟代理人呂志紋 12被告大和樂休閒館 13兼法定代理人陳懿亮 14被告譚慧琪即明星釣蝦場 15 16被告謝國勇即大方視聽歌唱 17 18被告陳姿蘭即星光大道企業社 19 20共同 21訴訟代理人沈依姍 22被告陳炳良即大八卦餐飲店 23 24本件改定技術審查官許哲睿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 25執行下列職務: 26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 27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11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2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3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4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5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 6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7法官杜惠錦 8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9本件不得抗告。 10中華民國109年1月7日 11書記官林佳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