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81號
- 原告
- 瑞城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瑞塗
- 訴訟代理人
- 劉正穆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秋峰律師
- 被告
- 昱州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禎雄
- 訴訟代理人
- 林玲珠律師
本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為楊坤忠,因其借調期滿歸建,本件應改
由技術審查官陳志弘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
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