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08年度民秘聲字第2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聲請秘密保持命令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12 日
1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2108年度民秘聲字第26號 3聲請人GileadSciences,Inc.(基利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4 5 6法定代理人BrandonBoss 7代理人張哲倫律師 8莊郁沁律師 9劉君怡 10陳婷律師 11相對人桂齊恒律師 12何娜瑩律師 13林均郁 14翁雅欣律師 15陳豫宛 16蘇怡佳律師 17上列聲請人與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 18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107年度民專訴字第83號),聲請人聲請 19對相對人等核發秘密保持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20主文 21相對人桂齊恒律師、何娜瑩律師、林均郁、翁雅欣律師、陳豫宛 22、蘇怡佳律師就發明第I224103號專利申請案第00000000-000號 23卷內如附表所示之卷證資料,不得為實施本院107年度民專訴字 24第83號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之,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開 25示。 26理由 27一、聲請意旨略以:兩造均同意聲請人就發明第I224103 1 1酸類似物及含彼之藥學組成物」專利(下稱系爭專利)申請 2延長之相關卷證資料(如附表所示),係屬聲請人之營業秘 3密,因本案訴訟之被告等為聲請人之市場上競爭者,該些卷 4證資料一旦外流,將使聲請人之產品競爭力蒙受重大之損害 5,殊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爰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6第11條、第12條等規定,聲請核發秘密保持命令等語。 7二、按訴訟資料涉及營業秘密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裁定不 8予准許或限制訴訟資料之閱覽、抄錄或攝影;當事人或第三 9人就其持有之營業秘密,經釋明符合下列情形者,法院得依 10該當事人或第三人之聲請,對他造當事人、代理人、輔佐人 11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發秘密保持命令:一、當事人書狀之內容 12,記載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或已調查或應調查之證 13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二、為避免因前款之 14營業秘密經開示,或供該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使用,有妨害 15該當事人或第三人基於該營業秘密之事業活動之虞,致有限 16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前項規定,於他造當事人、代理人 17、輔佐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在聲請前已依前項第1款規定 18之書狀閱覽或證據調查以外方法,取得或持有該營業秘密時 19,不適用之。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就該營業秘密,不得為 20實施該訴訟以外之目的而使用之,或對未受秘密保持命令之 21人開示,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9條第2項、第11條分別定 22有明文。 23三、經查,聲請人就系爭專利申請延長之相關卷證資料(如附表 24所示),核屬聲請人之營業秘密,此為兩造所不爭執(本院1 2507年度民專訴字第83155頁),又迄至本件秘密保 26持命令聲請時止,相對人等仍未自閱覽書狀或調查證據以外 27之方法,知悉或持有上開資料內容,則上開營業秘密如經開 21示,或供本院107年度民專訴字第83號訴訟進行以外之目的 2使用,有妨害聲請人基於該營業秘密所進行之事業活動之虞 3,故有限制其開示或使用之必要。是以,聲請人就主文所示 4資料聲請秘密保持命令,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5四、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3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6中華民國108年6月12日 7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8法官杜惠錦 9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10本件不得抗告。 11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12書記官林佳蘋 13附註: 14一、本秘密保持命令,自本命令送達相對人時起發生效力。 15二、受秘密保持命令之人,其住所或居所有遷移時,應向法院陳 16明。 17附錄違反本命令之相關處罰條文: 18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19第35條 20違反本法秘密保持命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21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22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23第36條 24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25,因執行業務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行為人外,對該法 26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前條第一項之罰金。 27對前項行為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法人或自然人。對 31前項法人或自然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行為人。 4 1附表: 編號頁數文件名稱 第116至119頁97年1月7日專利權授權實施登記申請 書及其附件之專利權授權實施契約證明 1 文件、中譯本 第122頁97年1月31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7) 智專一(一)15142字第09740225110號 2 函 第123至125頁97年2月14日台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97)林專字第9722555號函及其附件之 3 專利權授權實施登記申請書 第128頁97年3月25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7) 智專一(一)15142字第09720156220號 4 函 第314至318頁、97年1月10日專利權延長期間申請書及 第189至193頁、其附件C之藥品查驗登記申請書、附件 第177至178頁、E之國外臨床試驗期間證明文件 5 第142至175頁、 第130至131頁 101年3月7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1 第200至201頁)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120216910 6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第207至210頁101年6月1日申復說明書 7 103年4月21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3 第223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320526950 8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103年7月11日申復說明書及其附件2 第232至245頁之臨床試驗資料、附件3之相關臨床試 9 驗表列 103年10月6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3 第248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321389990 10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5 103年12月27日申復說明書及其附件之 第252至255頁 11 臨床試驗證明文件 104年4月1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 第262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420422380 12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第265頁至背面、 104年7月1日申復說明書 13 第267頁至背面 104年8月10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 第271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421060950 14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104年11月6日申復說明書及其附件之 第274至276頁 15 最終臨床試驗報告文件 104年11月6日申復說明書及其附件之 第278至283頁 16 最終臨床試驗報告文件、臨床試驗清單 104年11月26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 第287頁至背面4)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421608270 17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函 第294至295頁105年2月24日申復說明書 18 105年3月11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5 第298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520297570 19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審查意見通知函 第300、302頁105年6月14日申復說明書 20 105年6月27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5 第305頁至背面)智專三(四)01027字第10520785660 21 號發明專利權延長案核准審定書 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