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1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著訴字第69號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智財裁判日期 109 年 02 月 06 日

法官黃珮茹

原告
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秋麗
訴訟代理人
張紹斌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怡惠律師
複代理人
江帝範律師
複代理人
許仲勛律師
被告
凌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凌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兼上二人
法定代理人
黃洲杰
被告
王世榮
被告
張姿婷
被告
上被告五人
共同訴訟代理人
郭士功律師
被告
黃曉藝

邵曉萍

本件應由技術審查官林育弘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

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6   日

法 官 黃珮茹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鄭楚君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8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