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民專上更(五)字第4號
- 上訴人
- 榮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惟誠
- 訴訟代理人
- 黃世瑋律師
- 被上訴人
- 瑞虹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鍠鐿工業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 共 同
- 法定代理人
- 曾馨源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蘇昱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指定技術審查官簡妥芸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