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民專訴字第79號
- 原告
- 華盛餐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心怡
- 訴訟代理人
- 陳鎮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楊宛臻律師
- 被告
- 陶雅餐具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劉圳源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淑娟律師
本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呂正仲,因其借調期滿歸建,本件應改由
技術審查官黃志偉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
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