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民專上字第25號
- 上訴人
- 鑫茂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金源 住同上
- 訴訟代理人
- 馮博生律師
- 複代理人
- 游舒涵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沈宗原律師
- 輔佐人
- 紀佩君 住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5號8樓
- 輔佐人
- 黃以政 住同上
- 被上訴人
- 凱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賴麗琴 住同上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理安律師
趙嘉文 住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1段324號3樓
吳俊億 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排除侵害專利權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31日本院110年度民專訴字第29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112年11月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上訴及擴張之訴均駁回。
第二審(含擴張之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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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第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