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著上字第7號
- 上 訴 人
- 諾客網科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
- (原名諾客網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亭潔
- 訴訟代理人
- 林鳳秋律師
- 被 上訴 人
- 大數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盈嫺
- 訴訟代理人
- 李佩昌律師
- 李昕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著作權其他契約爭議事件等,指定技術審查官許哲睿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 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