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專上字第13號
- 上訴人
- 即被上訴人
- Helsinn Healthcare SA (瑞士商赫爾辛保健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Matteo MISSAGLIA
- 訴訟代理人
- 張哲倫律師
- 複代理人
- 呂書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佳菁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秉貹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劉君怡
- 複代理人
- 張雅雯
- 複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上訴人
-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陳立賢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翁雅欣律師
- 輔佐人
- 陳本忠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豫宛
蘇怡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於民國111年12月31日歸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由指定技術審查官施雅儀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