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5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專訴字第74號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智財裁判日期 112 年 01 月 04 日

法官潘曉玫

原告
黎忠虔
訴訟代理人
蘇奕全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被告
蘇秀惠即聖格沙發行
被告
沙發先生家居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陳瑞宏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瑞崙律師

李幸倫律師

本件原指派技術審查官劉正旭之裁定撤銷,應改由技術審查官江

柏漢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4條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法 官 潘曉玫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李建毅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