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營訴字第5號
- 原告
- 光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柯歷亞
- 訴訟代理人
- 賴安國律師
- 複代理人
- 楊啓元律師
- 被告
- 王穎嘉
- 被告
- 曌嘉科技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馮松珍
-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孫少輔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美君律師
- 被告
- 陳美鳯
- 訴訟代理人
- 雷皓明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 複代理人
- 林桑羽律師
陳彥妏律師
劉曉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營業秘密損害賠償等(勞動)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12年10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案尚有應行審理之處,爰命再開辯論。
智慧財產第五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