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民著上更一字第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
    智財
  • 審判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02 日
  • 法官
    蔡惠如陳端宜吳俊龍

  • 當事人
    河洛遊戲有限公司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民著上更一字第3號 上 訴 人 河洛遊戲有限公司 兼 上一 人 法定代理人 徐昌隆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賴文智律師 廖純誼律師 杜孟真律師 複 代理 人 黃世瑋律師 被 上訴 人 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俊博 訴訟代理人 陳鵬光律師 呂紹凡律師 江嘉瑜律師 林欣儀律師 李貞儀律師 呂思賢律師 謝騏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1月2日上午11時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 理 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裁判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於民國112年9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後,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2   日智慧財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陳端宜 法 官 吳俊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6   日書記官 蔣淑君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1年度民…」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