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2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民專訴字第38號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智財裁判日期 115 年 01 月 05 日

法官王碧瑩

原告
明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宇助
訴訟代理人
蔣文正律師
複代理人
張哲瑋專利師
訴訟代理人
蔣瑞安律師
被告
火星計畫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黃晨軒
共同訴訟代理人
蔣昕佑律師

陳冠宏律師

楊雯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原指定技術審查官江柏漢,因其借調期滿歸建,應改由技術審查官傅國恩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執行下列職務:

一、為使訴訟關係明確,就事實上及法律上之事項,基於專業知識對當事人為說明或發問;

二、對證人或鑑定人為直接發問;

三、就本案向法官為意見之陳述;

四、於證據保全時協助調查證據;

五、於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提供協助;

六、於查證人實施查證時提供協助。

智慧財產第二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5 日

法 官 王碧瑩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5 日

書記官 江定宜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4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