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民專訴字第3號
- 原告
- 安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陳世杰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博建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品瑄 律師
- 複代理人
- 丁○○
- 被告
- 廣達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戊○○
- 被告
- 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1 月21日上午9 時30分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7年度民專訴字第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98年1 月21日上午9 時30分本院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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