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民專訴字第45號
- 原告
- 全景軟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憲銘
- 訴訟代理人
- 陳井星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謝進益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啟桐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洪張傳
- 被告
- 高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上
- 法定代理人
- 許明傳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文賢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翁雅欣律師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哲宏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陳軍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