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民專上字第6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05 月 04 日
- 當事人隆環企業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民專上字第62號上 訴 人 隆環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蔡淑雲 訴訟代理人 陳國樟律師 蔡其龍律師 複代理人 陳健律師 林宏彰 廖珮君 被上訴人 鑫坤陽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孫梅虹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郭美絹律師 被上訴人兼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江鴻仁 上列當事人間因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0 年5 月25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4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得灶 法 官 汪漢卿 法 官 王俊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5 月 4 日書記官 王英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