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民專訴字第1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7 月 26 日
- 法官蔡惠如
- 當事人大井泵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民專訴字第112號原 告 大井泵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秀雄 訴訟代理人 蔣文正律師 桂齊恆律師 複代理人 游登銘 江郁仁律師 被 告 巨順實業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林東遠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徐嘉男律師 張淑貞律師 游昕儒律師 複代理人 李順天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 文 一、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二、本院依職權函調票據資料,待銀行函覆後再定期審理。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6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二庭 法 官 蔡惠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7 月 26 日書記官 林佳蘋

574 人 正在學習
NT$4,490
NT$13,800
省 $9,3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民專…」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