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智財
- 審判法院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3 月 29 日
- 當事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蔡清彥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8年度民著訴字第42號聲 請 人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法定代理人 蔡清彥 上列當事人聲請閱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准許聲請人就本院九十八年度民著訴字第四十二號卷宗內文書為閱覽、抄錄、攝影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 理 由 一、按當事人得向法院書記官聲請閱覽、抄錄或攝影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聲請付與繕本、影本或節本。第三人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而為前項之聲請者,應經法院裁定許可,民事訴訟法第242條第1項、第2項有所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係本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2號侵害著作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被告台灣懷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劉華州之利害關係人,並經被告具狀告知聲請人,如因其敗訴而有受法律上利害關係,為瞭解案件進行情形,爰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2 條第2 項之規定,聲請閱覽卷宗,並抄錄、影印他造當事人所提證物等語。 三、經查,本件原告挪威商 Nordisk Aviation Products A.S. 主張被告台灣懷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懷霖公司)所重製散布之「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KE Container, P/N 01E0000-2」、「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KH Container, P/N 07B0000-1」、「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ir Cargo Pallets, P/N 05A0000-01, P/N 00000-00 」使用手冊(下稱系爭使用手冊)侵害其所有之「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KE Container Manuals 」、「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KH Container Manuals 」、「COMPONENT MAINTENANCE MANUAL WITH ILLUSTRATED PARTS LIST--Air Cargo Pallets Manuals 」等語文著作,被告懷霖公司則主張系爭使用手冊係透過聲請人之技術移轉取得,依其與聲請人所簽訂「航空貨櫃與貨盤主導性計畫技術移轉合約」第10條第1 項之約定,被告懷霖公司倘因使用該技術成果所生之產品而侵害第三人之著作權,導致受有損害,應由聲請人負責,並據其提出上開合約為證,是以倘被告懷霖公司確因系爭使用手冊侵害原告之著作權而敗訴,聲請人依上開合約即有就被告懷霖公司所受損害負賠償責任之虞,而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本件聲請經核與民事訴訟法第242 條第2 項規定相符,爰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9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庭 法 官 林欣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9 日書記官 周其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