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民專訴字第1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 案件類型
    智財
  • 審判法院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 裁判日期
    100 年 04 月 29 日
  • 法官
    何君豪
  • 法定代理人
    李詩峯

  • 原告
    吳明德
  • 被告
    正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民專訴字第150號原 告 吳明德 被 告 正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詩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經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人之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800 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2萬3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 官 何君豪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上訴利益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命繳納裁判費部分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4   月  29  日書記官 張君豪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99年度民專…」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