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2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憲法法庭年度憲立字第 1 號

聲請人聲請閱覽憲法法庭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憲法訴訟案件卷宗。裁判日期 114 年 06 月 13 日

法官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

憲法法庭裁定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

聲請人
葉家興

上列聲請人聲請閱覽憲法法庭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憲法訴訟案件卷宗。本庭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聲請駁回。

理由

一、按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及辯護人得聲請閱覽、抄錄、影印或攝影卷內文書,或預納費用請求付與複本;第三人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者,亦得為前項之聲請;以上聲請均應經審查庭裁定許可,憲法訴訟法第 23 條第 1項至第 3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閱覽憲法法庭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卷宗,惟查聲請人並非該案之聲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經當事人同意或釋明有法律上之利害關係者,亦非依上開規定得聲請付與憲法訴訟裁判卷宗電子卷證之人,是本件聲請與上開規定之要件不合,本庭爰裁定如主文。

大法官 蔡宗珍大法官 朱富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3 日

憲法法庭第二審查庭 審判長大法官 呂太郎

書記官 劉育君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13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憲法法庭年度憲立字第 1 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