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憲法法庭年度憲立字第 1 號
憲法法庭裁定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
- 聲請人
- 陳韋樵
上列聲請人聲請就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以法庭之友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本庭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得於中華民國 114 年 7 月 2 日前,就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依本庭「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正本 1 份於憲法法庭。
理由
一、按當事人以外之人民、機關或團體,認其與憲法法庭審理之案件有關聯性,得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於所定期間內提出具參考價值之專業意見或資料,以供憲法法庭參考;其聲請應以書面敘明關聯性,憲法訴訟法第 20 條第 1 項及第2 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聲請已敘明其與 114 年度憲立字第 1 號聲請案之關聯性,核與前開要件相符,其聲請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應予許可。爰裁定如主文。
三、關於「聲請擔任法庭之友指引」中有關「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之說明,請參見本庭網站說明,網址:https://cons.judic ial.gov.tw/docdata.aspx?fid=5206。
大法官 呂太郎 楊惠欽 蔡宗珍蔡彩貞 朱富美 陳忠五尤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