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5年度交重附民字第8號
- 原告
- 洪坤明
- 原告
- 林心羽
- 原告
- 友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藍英敏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羅子武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冠甫律師
- 被告
- 何一金
- 被告
- 路安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許美華
上列被告因本院105 年度交訴字第24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