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112年度附民字第65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0 月 11 日
- 法官曾淑婷、李謀榮、鄭富容
- 法定代理人陳坤宏
- 原告睿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鄧穆澤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651號 原 告 睿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陳坤宏 被 告 鄧穆澤 上列被告鄧穆澤因犯竊盜案件(本院112年度易字第355號),經原告睿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曾淑婷 法 官 李謀榮 法 官 鄭富容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1 日書記官 耿珮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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