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聲字第七八八號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九十年度聲字第七八八號
- 聲請人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甲○○
右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理由
甲○○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恐嚇等罪,經本院及本院基隆簡易庭先後判處有期徒刑六月、七月、一年二月、七月(詳如附表所示),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刑法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一條第五款,裁定如主文。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附表 受刑人 甲○○ 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告刑按原確定判決各罪逐一記載┌────┬───┬────┬───┬────┬─────┬────┐│罪 名│宣告刑│犯罪日期│起訴機│最後事實│確定法院案│確定日期││ │ │ │關案號│審法院 │號及判決日│ │├────┼───┼────┼───┼────┼─────┼────┤│毒 品│徒 刑│八十八年│基隆地│ │年度基簡│.7.11 ││(執丙 │ │十二月十│檢署│基隆地院│字第號 │ ││778號) │六 月│五日 │毒偵13│ │.⒈ │ ││(二吸) │ │ │34號 │ │ │ │├────┼───┼────┼───┼────┼─────┼────┤│毒 品│徒 刑│八十九年│基隆地│ │年度易字│.⒐⒉ ││(執丙 │ │三月十九│檢署│基隆地院│第370號 │ ││1190號) │七 月│日 │毒偵14│ │.⒏⒏ │ ││(二吸) │ │ │76號 │ │ │ │└────┴───┴────┴───┴────┴─────┴────┘(移下頁)(續上頁)附表 受刑人 甲○○ 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宣告刑按原確定判決各罪逐一記載┌────┬───┬────┬───┬────┬─────┬────┐│毒 品│徒 刑│ │基隆地│ │年度訴字│.⒒ ││(執緝 │一 年│.⒊⒊ │檢署│基隆地院│第493號 │ ││丙號) │二 月│ │偵1587│ │.⒐⒛ │ ││(二轉) │ │ │號 │ │ │ │├────┼───┼────┼───┼────┼─────┼────┤│恐 嚇│徒 刑│ │基隆地│ │年度訴字│.⒎⒊ ││(執丙 │ │.⒊⒑ │檢署│基隆地院│第401號 │ ││1224號) │七 月│ │偵1416│ │.⒋ │ ││ │ │ │號 │ │ │ │└────┴───┴────┴───┴────┴─────┴────┘